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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计划对象及业绩考核标准遭质疑 创世纪收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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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凌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11月22日,因创世纪(300083.SZ)在11月18日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以子公司深圳创世纪及其下属企业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其中深圳创世纪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不低于28亿元,归属比例为40%,创世纪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来源:创世纪公告)

据公告显示,深交所要求创世纪说明激励对象是否在深圳创世纪任职、此次激励计划选取深圳创世纪作为考核主体的原因及合理性、业绩考核指标未将上述关联交易扣除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在临近2020年底的情况下,仍然对以深圳创世纪2020年营业收入作为考核指标的第一个归属期给予40%归属比例且显著高于后续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时夏军作为创世纪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此次激励计划夏军将获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获授权益总数的28.57%,占创世纪总股本的0.84%,深交所就此要求创世纪充分说明夏军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对于收到关注函一事,创世纪向GPLP犀牛财经表示,创世纪将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在其要求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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