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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征集2020年上海市云计算应用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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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信软〔2018〕135号),根据《上海市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沪经信软〔2017〕7号)和《上海市推进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经信软〔2018〕874号),现就申报2020年上海市云计算应用示范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制造业“企业上云”示范项目。汽车、造船、钢铁装备等制造业企业与云计算技术服务厂商合作,在公有云或私有云平台上部署设计、研发、生产、销售、运维等信息系统,提升制造业快捷化、服务化、智能化水平。

  (二)现代服务业“企业上云”示范项目。金融、贸易、物流、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企业与云计算技术服务厂商合作,在公有云或私有云平台上部署数据处理、金融交易、客户关系、物流、仓储等业务平台,提升客户服务体验、优化交易流程,实现产品和服务创新。

  (三)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示范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的基于云架构的技术、网络、存储、数据库、数据分析等企业基础IT服务平台,降低中小企业信息系统成本,形成动态可拓展系统服务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制造业“企业上云”示范项目,由在本市注册并生产经营的制造业企业申报。(可与云计算技术服务单位联合申报)

2、现代服务业“企业上云”示范项目,由在本市注册并经营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申报。(可与云计算技术服务单位联合申报)

3、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示范项目,由在本市注册并经营的云计算平台服务企业申报。

  (二)研发能力

  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的技术、产品研发团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拥有必要的云计算基础设施、研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场所。

  (三)示范作用

  示范项目领域为企业关键业务环节,项目成果具有显著的行业示范作用和复制推广前景,项目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四)建设期限

  云计算应用示范项目应为已竣工或在建并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的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

  (一)申报单位根据通知和附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二)10月2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上海市云计算产业促进中心(国定路335号1号楼12004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结果发布

  我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集中答辩、现场考察,最终审核确定2020年上海市云计算应用示范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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