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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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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院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临床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协同研究网络布局,强化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临床应用,加快推进先进临床医学技术成果在基层转化和应用,拟于近期开展湖南省2017年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心的建设宗旨是促进临床医学与转化医学相结合,提高我省临床医学诊疗水平及生物医药科研能力,申报条件是:

  1.中心的依托单位须为我省内三级以上医院,鼓励多家单位集成优势,产学研联合。拟建中心应具备科研用房3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中心专用科研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近5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   

  2.中心的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中心的学科应是我省优势学科,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近3年来牵头主持过不少于3项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在学术影响和医疗技术方面位居省内前列,近5年累计发表SCI论文数量不低于10篇。   

  3.中心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的人才队伍,中心主任具有正高级职称,是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影响力较大的一线医生;正高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3人,科研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4.中心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心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40张,依托单位每年投入该中心的科研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5.中心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创新意识强、高效能干、管理科学的领导机构。

  (2)建设目标

  中心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满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1.疾病诊疗和成果转化:围绕疾病防治的发展趋势,依托中心优势,完成本领域重点研究任务,获得1-2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大研究成果,转化2-3个具有特色疗效、易于推广应用的疾病诊疗方案。

  2.创新药械评价及转化:开展1-2项新药品、新器械的研究与评价,推进医药关键技术和产品的临床转化。  

  3.技术创新与科研攻关:加快中心优势学科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攻关,申报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   

  4.技术研究协作与推广: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区域、三/二甲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总数量不少于20家。并依托网络加强协同研究、科技创业、适宜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

  (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

  基地的建设宗旨是加快先进诊断、治疗技术的承接转化、应用示范以及向基层社区的推广辐射,申报条件是:

  1.基地的依托单位为我省地市级优势医院,鼓励多家单位集成优势,联合申报。基地应具备科研用房30平方米以上,近5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300万元以上。

  2.基地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较强的辐射能力。人才结构合理,医生总人数不低于20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应积极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3.基地具备较好的临床诊疗条件和基础设施,基地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50张。

  4.基地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创新意识强、高效能干、管理科学的领导机构。

  (2)建设目标

  基地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满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1.疾病诊疗和成果转化:依托基地优势,应用推广1-2个标准化的诊疗技术规范,优化形成1-2个具有特色疗效、易于推广应用的疾病诊疗方案。

  2.技术对接和人才培养:与国家级或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内外优势医疗机构形成对接,开展技术转化和人才培养,引进先进诊疗技术1项以上,组织培训不低于10人次。

  3.基层服务与培训指导:每个基地须挂联至少5家基层医院,开展本基地优势专科专项指导与培训,须为每家挂联医院重点培养1-2名技术骨干、培训医务人员5-10人次,建立有效的技术共享和推广机制,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的诊疗服务能力。

  二、推荐要求

  1.每个医疗机构在同一领域只能推荐申报一个中心或基地。

  2.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项目。市州、省直管县市项目经同级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联合行文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其中,省直管县市的项目需由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抄送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院所由本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3.中央在湘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市州、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等推荐单位应对经审查并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负责项目实施指导工作。

  三、相关事项

  1.各申报单位可提前做好相关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可先行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了解申报相关流程。推荐单位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好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

  2.按照附件“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和“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申报书”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3.正式通知印发后,各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和相关程序开展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6月30日 


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doc
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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