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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报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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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云 2017-06-28 14:39 抢发第一评

   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从事符合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成长性。其特点为科技潜力巨大,创新活力足、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

  一、补助方式与经费

  2017年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按企业2016年研发经费的65%的比例给予经费补助,每家企业最高经费补助限额60万元。

  二、申报条件要求

  本专项面向我市企业申报。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2亿元(不含2亿元)以下,其中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1.2013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1亿元以下的企业,要求近三年平均增长率20%以上。

  2.2013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在1亿元—2亿元以下的企业,要求近三年平均增长率10%以上。

  (二)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企业2016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

  (四)企业在职从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2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30%。

  (五)近3年企业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或主要产品(服务):拥有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有1件进入实审阶段;或获得实用新型、观设计等4件以上, 或软件着作权8件以上。

  (六)成立满3年以上,即2014年1月前在广州市成立的企业。

  (七)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建立较完善的创新管理制度。

  (八)已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的不再申报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三、联系方式

  广州高企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黎先生 13265308776 咨询QQ:1028193510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彩频路11号广东软件园F栋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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