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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看:《网约车暂行办法》施行前,关于滴、优联姻的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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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事通 2016-11-02 09:27 抢发第一评

滴滴打车、优步打车在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不断地在遭受各方面的质疑,尤其是在双方宣布合并之后。那么这次联姻究竟是否合乎法律的要求的?且听张一道来!


许多人认为滴滴与优步的合并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毫无疑问应该受到商务部的反垄断调查,滴滴和优步的合并应当积极向商务部进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但是,我们讨论一个经营者合并是否需要申报时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其中核心因素之一就是关于相关市场的界定。

相关市场的界定对确定一个企业是否通过合并实施共谋或者实施垄断行为有重要作用。如果仅仅根据2008年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企业会计年度的收入就断定滴滴和优步的合并形成垄断,应当自行申报,不申报的国务院可以依职权对其进行调查。这样的依据难免站不住脚。我们知道网约车是互联网分享经济的一种。

总体来讲分享经济给消费之带来了极大的优惠和便利,有利于优化资源的配置。滴滴和优步这种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即分享经济)打破了出租车长期的垄断地位(我们知道出租车长期垄断有许多问题。比如:价格高、服务质量差等)。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主体只有进行充分的竞争才能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才能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才能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网约车市场or出租车市场?

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出租车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滴滴、优步和政府颁发营运执照的出租车有所不同。从网约车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到,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个是通过网路平台预约车辆,一个是通过招收即停或者小部分通过有线通信的方式乘坐车辆(两者打车的方式不同而已)。但是网约车与出租车具有相同运输功能,都是计表收费的陆路交通运输工具。当讨论滴滴与优步的合并是否具有垄断地位并滥用垄断地位时,我们是否要对滴滴和优步的相关市场进行界定。

按照上面的分析,我认为滴滴与优步合并的相关市场不是网约车市场(如果真的把他们定位于网约车市场,会有很多问题。至少,在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滴滴和优步从事的是出租车业,只不过提供的是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而是具有运输功能,按表收费的出租车市场。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的要求,我们通常界定相关市场时要考虑相关商品市场、相关地域市场、相关时间性等问题。因此我认为滴滴打车市场不是网约车市场。

原因如下:
第一、这是一个庞大的市场,不仅包括网络预约出租车、巡游出租车等与之相关的按表收费具有把人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的运输工具。
第二、滴滴和优步合并后,它的地域市场应该是全国。
第三、滴滴和优步的合并后,运输市场不会涉及到时间性的问题。
第四、在替代性分析方面,如果大量同种类的运输工具的进入或者一方价格稍微提高,消费者对其依赖性慢慢减少,反而会转向质优价廉的相关运输工具。

例如杨女士从罗湖区委附近的家到位于万科大厦旁的公司,约十公里,需时20多分钟。此前滴滴快车要花费22元,但从8月初开始涨到32-35元。而同样的行程,乘坐出租车的价格也在35元左右。那么在同样的价格水准下,杨女士更愿意乘坐出租车,因为“出租车司机对路况更加熟悉”,也省去了快车经常派单过远的麻烦。

从侧面看出其实消费者对网约车的依赖和粘性程度没有那么高即网约车和其他路楼交通工具由较大的替代性。滴滴打车不是网约车市场,那么可以算作是出租车市场。这样一来滴滴的市场份额在全国出租车市场上所占的比重并不大,即使滴滴和优步合并在出租车市场上所占比重也不大。


申报or不申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第三条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四条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根据CNNIC的数据显示,滴滴专车在中国专车行业中已占据87.2%的市场份额。多家权威调研机构数据也显示,滴滴出行在顺风车、代驾、试驾等垂直领域也都处于市场领导地位。那么滴滴和优步其中之一去年在国内的营业额是否已经超过了20亿人民币?或者说是不是两家都超过了4亿人民币呢?是否达到法律中规定的相关份额,这需要有关部门根据行业的特殊情况进行核算。即使核算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限额。我们也要对其他因素进行分析,才能确定其是否需要申报。


任何一个公司在起步时为了吸引消费者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获得消费者的青睐,比如一家饭店开张,打出开业五折酬宾的广告,老板和消费者心里都清楚,这样的价格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滴滴和优步的烧钱战术也最终也会回归理性,因此对滴滴与优步的合并是否进行申报要持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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