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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业务汇总帖,会计人你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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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账柜 2016-10-13 09:27 抢发第一评

一、哪些项目可以抵扣

1  水费(13%)

政策依据: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财税〔2009〕9号

2  电费(17%)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3  购入办公用品(17%)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4  修理费(17%)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5  饮用桶装水(17%)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6  宣传用品(17%)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7  低值易耗品(17%)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8  差旅中的住宿费(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9  广告费(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0  咨询费(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1  租赁费(有形动产)(17%)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2  租赁费(不动产)

(1)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11%

(2)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前取得:5%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6号

13  培训费(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4  会议费(不含住宿费、餐费、外购会议用品)(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5  高速公路通行费(3%)

政策依据:财税〔2016〕86号

16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5%)

政策依据:财税〔2016〕86号

17  取得固定资产(动产)(17%)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5号

18  取得固定资产(不动产)

根据购进服务及货物确定可以抵扣的税额,注意分期抵扣规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5号

19  财产保险费(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0  物业服务费(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1  劳务派遣服务(派遣公司选择一般计税方法)(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2  购进的农产品(13%)

例外: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

23  取得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3%)

例外:小规模纳税人出租、销售不动产代开专票适用的征收率为5%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发〔2006〕156号

别忘了,这些抵扣项目都要和生产经营有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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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业务不可以抵扣?

1、差旅费(除住宿费外)

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3、免征增值税项目

4、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非正常损失的

6、贷款服务

7、餐饮服务

8、居民日常服务

9、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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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税有哪些扣税凭证?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5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

想了解更多,敬请关注e账柜官方微博@e账柜官博、e账柜官方微信(搜索e账柜或zgcfo2015)

官网网址:http://www.zgc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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