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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I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开始!(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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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预备队,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发展,现将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科技局根据《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科高〔2012〕13号)规定的条件,组织申报企业登陆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inno.kjllt.com),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系统(http://gqpy.kjllt.com),在线填报并打印《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近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研究开发费用自查报告等附件。

2、请各市及广德县和宿松县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2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同时完成网上申报材料推荐工作。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科技开发中心网络咨询:詹亚培 0551-65370012 

夏登云 0551-65370026

省科技厅高新处:胡海明 0551-62674421

苌 韬 0551-62653528

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安徽省科技厅

2018年9月4日

附:

1.在安徽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生产、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为主,且尚未按照《认定管理办法》通过认定的企业; 

2.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认定管理办法》中《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1项授权或进入实审期的发明专利; (2)3项以上授权或已正式受理进入审查阶段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4.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较好成长性,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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