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截止日期:
2018年项目:2018年8月20日
2019年项目:2018年9月30日
贴息项目:2019年3月31日
申报机构:
各区农委或市属涉农单位等报市农委
市农委综合发展处
卞玮 23113061
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蔡轶泓 13817394982
具体内容参见:
关于印发《2018-2019年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shac.gov.cn/xxgk/xxgkml/snwgzyw/nyzj/201808/t20180801_1644091.html
申报项目主体:
申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主要有两类:
1、申请财政补助
涉农企业:(1)具有法人资格,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2年,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2)企业财务管理规范,2019年申请项目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申请额的50%;(3)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企业应不欠税、不欠员工工资、不欠社会统筹保险金。
农民专业合作社:(1)具有法人资格,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2年;(2)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3)财务管理比较规范,2019年申请项目的合作社净资产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申请额的25%。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基本条件参照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2、申请财政贴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2年。
家庭农场:经区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且满1年的本市家庭农场,且贷款人为家庭农场主。
更多申报信息请关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www.ssm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