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截止日期:
2018年8月10日
申报机构:
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发展改革委报上海投资咨询公司。
张彬 63903366、13916758970
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沈洁 23113484、18018888153
具体内容参见: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财政补贴项目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2018〕81号
http://www.shdrc.gov.cn/xxgk/cxxxgk/33954.htm
选项条件:
1、在项目选择时,要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及布局导向、符合本市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示范和推广作用明显,能够合理利用资源,环境效益显著,不对公众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2、申报的项目应以利用本市产生的废弃物为主,项目的能源利用效率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水平;如相关产品在国家或本市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原则上应达到其中先进值的要求;
3、本次申报项目,应于2017年1月1日-2018年7月31日期间建成投产并稳定运行,已发挥资源环境效益,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结环保等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审批文件、环保竣工验收公示材料等齐备。
对于目前仍在建设或处于试生产阶段,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办结相关政府部门竣工验收手续的项目,请报送项目简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内容、建设规模、联系方式等),以作为本市循环经济储备项目入库登记。
4、符合《扶持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