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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的通知

5803
苏科人〔2018〕 2 号
 
各市、区科技局:
  为支持各地区加强先导产业布局,进一步加大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团队)的引进力度,根据2018年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精神,将在今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中增设区域重点产业人才专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专项以区域为主导,由符合条件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核确认后,以市、县联动方式组织实施。
  二、基本条件
  各市、区开设专项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围绕先导产业布局,有鲜明突出的主攻领域(主攻领域须为各地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重点发展领域);
  2. 该领域已有较好的人才基础,近五年自主申报入选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及国家千人、省“双创计划”的项目数(去重后)超过30项;
  3. 该领域新引进的人才项目数量(符合2018年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申报条件)超过10项。
  三、组织实施流程
  1.7月20日前,拟组织实施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递交实施申请材料;
  2.8月10日左右,市科技局评审初步明确符合条件的市、区。
  3.8月15日-8月31日,相关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网上填报,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市科技局确认具有组织实施资质的市、区及相关项目;
  4.10月15日前,相关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区域重点产业专项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市科技局;
  5.市科技局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遴选拟立项候选项目,并经实地考察、公示等无疑议的,纳入2018年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立项。
  四、相关事项
  1.申请区域重点产业人才专项需提交的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该产业领域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获评的市级以上人才项目清单(姑苏截止至2017年第二批、“省双创”截止至2017年、“千人”截止至第十四批)、该产业领域拟申报2018年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的项目清单,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2.纳入区域重点产业人才专项的项目需符合2018年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项目的申报基本要求,其产业领域一经确认,不得再作调整。
  3.获得组织实施资质的市、区应对照姑苏领军人才要求,严格把好评审关,维护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的美誉度。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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