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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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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日期:

网上申报

青年项目:2018年7月1日至7月20日

其他项目:2018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纸质材料:2018年7月20日前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010-68511837    68598402   58881857

重点实验室平台   010-62336135

外国专家项目平台   010-68940605

青年项目平台  010-68511837    68598402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010-58881760

申报机构: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政〔2018〕24号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6/t20180605_139754.htm

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2017年6月1日后的回国人员可申报。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二)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三)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理由、支持条件(包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以及对申报人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情况的核实意见。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其中:

1.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接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包括部门、地方科技任务)承担单位的申报(有关说明见附件1)。

2. 重点实验室作为人才引进平台,非特指国家重点实验室。

3. 外国专家项目平台分为中央在京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两个申报渠道。

4. 创业人才项目平台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后按程序报送。

5. 青年项目平台按系统归属汇总,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

6.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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