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金义都市新区招商发展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金市科字〔2010〕6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孵化器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符合《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市内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均可申报,由申报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6月8日前将书面材料(具体见附件)一式一份寄送市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处(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印,简单装订,无需活页套装,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省级以上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众创空间)全覆盖、各市、县(市、区)市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众创空间)全覆盖”的要求,加强科技孵化器的培育指导,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和推荐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申报,确保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胡继宏、方黎明,电话:82050589、82469791。
附件1: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2018年度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