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协字〔2018〕71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科协,各院校科协、企业科协:
根据《关于推动创客之家发展的意见》,鼓励各地培育创客之家积极性,省科协将对省内凝聚创客能力强、服务创客水平高、具有良好运行机制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开展第二批江西省“创客之家” 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客之家”的建设及运营主体为江西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二)“创客之家”一般具有为创业者提供免收资金的交流及孵化实体场所,拥有必要的IT基础支撑设备,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固定资产不低于200万元。众创空间的功能分区明显,能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服务。
(三)“创客之家”须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备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和实操实训、组织线上或线下商业路演的条件与较为成熟稳定的创新创业运营管理团队,对本地区的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具有显著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创客之家”的运营管理团队中有5名以上创业导师,有对接的投融资机构,能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有30个以上成功的孵化或在孵案例。
二、推荐单位
各省级学会,各设区市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为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择优向省科协进行推荐。
三、申报材料
(一)“创客之家”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相关材料(可提供照片);
(三)申报单位的建设运营方案;
(四)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
四、截止时间
省科协受理推荐材料的时间截止到5月30日,请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
五、评审认定
省科协将组织专家,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第二批10家江西省“创客之家”并授牌。
六、联系方式
省科协学会部:熊宁 联系电话:0791-86266359
电子邮箱:423543628@qq.com
附件:江西省“创客之家”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