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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高新区建区27周年“十大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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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深化“西高新”企业家群体名片,挖掘和宣传在高新区发展建设过程中典型的领军人物和行业标杆,高新区将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高新区建区27周年系列活动中,评选表彰高新区“十大优秀民营企业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原则

(一)评选范围

高新区范围内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家。重点是近几年来,在经济社会领域成绩卓越,创新显著,投资突出,纳税先进,带动就业、扶贫慈善,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影响力大的民营企业家。 

(二)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客观公正进行评价,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2.优中选优原则。本次评选的 “十大优秀民营企业家”,从产业变革、商业成就、科技突破、产品创新、慈善公益、社会影响等方面综合考虑,真正为高新区民营企业中领袖人物和杰出代表。

3.提名推荐。本次推荐以有关部门推荐为主,辅以社会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

二、评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在高新区、西安市、陕西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突出的社会影响力。

(二)创新创业强。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两年以上,在带领企业转型、引领行业变革、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企业国际化进程等方面成绩突出。企业具有广泛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企业发展好。企业在文化制度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守法诚信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利润增长快,发展前景好。

(四)宣传效应强。参选人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社会影响面广,对展示、树立高新区区域品牌形象有显著的宣传力。

(五)社会贡献大。参选人个人或所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扶贫帮困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有关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5名参加评选。推荐部门按照评选范围、原则和标准对参选人提交的推荐表进行初审,并签字盖章。 

(二)汇总审核

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整理、汇总审核意见,提出初选人员名单。 

(三)会议评选

召开评审会议,请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党工委审查

候选人名单报高新区党工委会议和有关领导审定,确定拟表彰人选。 

(五)人选公示

通过有关媒体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四、材料申报

(一)、请推荐部门按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一式3份(见附件),并提供参选人个人事迹材料(800字以内)。 

(二)、请提供候选人两寸正面免冠电子版彩色照片(电子版)。 

请各推荐部门于2018年5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高新区创新发展局。 

联系地址:锦业路都市之门A座1510室

联系电话:88333620

联 系 人:吴歆

附件:“十大优秀民营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 

 

 

高新区创新发展局 

2018年5月15日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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