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12366北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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