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18〕1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8-2020)》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情况的跟踪调查与评估,不断完善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现就试点开展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本市近三年(2015-2017)获得市科委有关政策资助、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相关活动的科技服务机构(含高校、科研院所内设的技术转移中心)。 其他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相关活动的科技服务机构可自主报送。 二、填报须知 1.网上填报。有关机构通过“上海科技”门户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科技企业统计”-“在线受理”-“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于2018年5月10日起,进行网上填报,梳理汇总一年来本单位开展的技术转移服务活动、转化效益等情况。 2.在线提交。相关机构应于5月27日前,在线提交有关表格信息与报告,并对报告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项目管理中心对填报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数据予以审核,对机构提交数据信息进行汇总。 4.监督管理。相关机构应认真填报年度报告。年报将作为相关政策申报,示范机构验收评估、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三、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