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信委转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128号)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8〕84号)要求,为做好高新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一)注册在高新区范围内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鼓励获得国家、省、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以及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相关企业于2018年5月9日前将推荐表和申请材料(见附件1、2)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后报送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企业服务处(含电子版)。
(二)申报试点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瑞;电 话:85330110
附件:1.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2.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