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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转发关于开展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年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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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11-2017年期间立项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进行调查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列入2011-2017年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且2017年仍在实施的项目;   

2.在2016年、2017年验收结题的项目。   

二、调查内容:   

1.尚未验收结题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2016年度执行情况(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2.已验收结题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的后续发展情况(由已验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跟踪调查表)。(调查表及项目清单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1.以上调查内容书面材料每项报送一份,并附电子版。   

2.省级有关部门归口管理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独立报送,各设区市、西安高新区、杨凌示范区项目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汇总后统一报送。   

3.报送时间:2017年5月5日前报送。   

4.报送地址:电子版直接发送到邮箱:1091146510@QQ.com,以项目编号作为邮件主题发送。纸质版交到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516室   

四、注意事项   

1.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以及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检查是完善科技计划管理、落实追踪问效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请各项目管理部门务必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次调查活动,协助并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检查和总结,按照项目计划及任务书的内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填报《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调查表》及《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   

2.对不按时提交《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调查表》及《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的项目承担单位,将不再受理其所报其它科技项目,并将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3.已验收结题项目以取得验收证书为准。   

4.项目简介有照片的尽量采用2M以上的原始图片。   

5.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填写调查表的,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联 系 人: 党晖  施蕾   

联系电话: 85532175   85527875    

传真:85532175    

E-mail: xuhh@sninfo.gov.cn   

高新区联系人:杨杰   88265931  刘阳  89199027   

附件:   

1.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调查表  

2.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  

3.执行项目清单   

4.跟踪项目清单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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