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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单位申报条件-华夏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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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申报 2023-11-03 18:13 抢发第一评

  为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强、成效好、具有示范效应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挥其在我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作中的支撑作用,促进我市知识产权运营市场发展,北京市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工作。近日2022年度拟认定企业名单已经公示。华夏泰科将深入解读这一政府资质,帮助希望在知识产权方面有所建树的企业成功申报。

  一、申报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示范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或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重视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具有针对一个或多个产业或技术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活动的明确目标,或提供知识产权运营相关专业服务。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二)其他条件

  1.实体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500万元;专门从事知识产权运营相关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50万元,律师事务所除外。

  2.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设置负责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部门,实体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专门从事知识产权运营相关业务的企业专职从事知识产权运营或相关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

  3.申报单位有效专利拥有量或受托运营的有效专利数量

  4.已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运营目标和发展规划,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制度,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方案。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认定为运营试点、示范单位:

  1.已被纳入国家专利导航或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及项目的单位,或已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

  2.我市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单位;

  3.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4.知识产权运营模式新颖、成效显著的其他单位。

  以上就是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单位申报条件。华夏泰科作为专业的企业资质申报和咨询机构,能够一站式解决企业申报难题,撰写专业材料。

原文:https://seo.huaxiataike.com/view/32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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