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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嘉定区城市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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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定区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安排,开展2023年嘉定区城市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在嘉定区区经济、生活、治理等领域数字化转型相关数字底座建设、技术研发创新、应用场景示范、高质量产品开发、平台建设、相关资质认证等项目。经济领域重点支持围绕数字新基建、智能网联、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在线新经济、数字农业等领域;生活领域重点支持交通出行、数字健康、数字无障碍、数字文旅、数字体育、数字教育、15分钟生活圈等领域;治理领域重点支持数字服务、数字治理、公共安全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本区依法设立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3、申报项目一般为2021年1月1日(含)之后启动建设并实施完成的项目,条件成熟的待建或在建项目也可申报。
4、申报单位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三年之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未进入市级或区级信用黑名单。
5、原则上已获得其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申报本项目。
6、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联合申报。
三、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0月25日,逾期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2、项目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采用胶装装订的方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至受理地址。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3、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报告(如:设计方案、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用户手册、验收文档、销售合同等);
5、项目合同(如有多个实施合同,请附合同清单);
6、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针对本申报项目的财务决算和专项审计报告;
7、提供企业“专用信用报告”
8、其他可以辅助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证书、专利、软件测试报告,企业相关资质认定的证明材料等);
9、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政策来源:上海嘉定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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