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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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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加强共性技术研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聚研发人才,明确研发业务,大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全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普遍提升。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研发方向和目标明确。建设期内建立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有科技项目研发和知识产权等成果产出,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200万元;

2.2022年1月1日前在昆山市范围内注册、且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2%(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标注);

3.拥有不少于5人的科技研发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包括团队成员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外聘人员不计入5人以内);

4.研发场地不少于200平方米(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研发场地照片);拥有原值1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需提供设备清单及不少于100万元的设备发票);

5.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证书等)。

 

三、支持方式

本项目指导性立项,备案有效期3年。对获得过立项的单位申报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优先推荐。

 

四、申报材料

《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昆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2.申报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

3.研发投入证明(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

4.研发人员证明(包括人员清单,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5.研发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研发场地图片);

6.研发仪器设备清单,购买凭证和照片;

7.自主知识产权;

8.相关管理制度,企业资质和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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