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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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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聚焦“以产聚才、以才兴产”,加快推进产才融合发展,第二批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本次申报包含了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三类。具体申报方法和申报条件智多星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

本批次按照系统上传与纸质上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请各申报人及单位登录苏州市相城区企业服务与管理辅助决策平台进入项目申报系统,需先行注册激活,再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及创新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档(原件扫描件)。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上述申报材料,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必须经所在地人才办初核,再由所在地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审核推荐上报。

(二)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为8月10日-8月31日下午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项目提交。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一)创业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特别是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的创业人才。优先支持全职来相创业的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常规类、智能传感专项、数字创新技术产业专项、先进材料产业专项、生物医药产业专项、碳达峰碳中和产业专项、光子产业专项。基本条件如下:

1.常规类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申报人应于2018年1月1日后来到相城,企业注册时间范围在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申报人需为申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主要精力在相城创办企业。申报人在申报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持股比例不低于30%;②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4)企业发展成效较好,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创业企业或国家级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人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或者企业注册时间可放宽半年。企业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申报人持股比例可放宽到20%或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2.智能传感专项

主要支持智能传感产业领域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重点聚焦于智能传感设备及技术,智能检测与感知系统。该专项申报人及企业须同时满足常规类的申报条件。

3.数字创新技术产业专项

主要支持在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工业软件)、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车联网、虚拟现实、数字金融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业人才项目。该专项申报人及企业须同时满足常规类的申报条件。

4.先进材料产业专项

重点支持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功能纤维材料等领域,紧靠区域产业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创业人才项目。该专项申报人及企业须同时满足常规类的申报条件。

5.生物医药产业专项

重点支持在生物药(抗体、疫苗、重组蛋白、细胞治疗、基因治疗)、新型化药(原研药、高端仿制药)、现代中药等领域,以及在高端医疗器械、数字医疗、BT+IT等新产业新业态,紧靠区域产业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创业人才项目。该专项申报人及企业须同时满足常规类的申报条件。

6.碳达峰碳中和产业专项

重点支持在新型能源、储能、智能电网、生态碳汇等领域,推进重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创业人才项目。该专项申报人及企业须同时满足常规类的申报条件。

7.光子产业专项

重点支持光芯片及关键材料、光器件及模块、光制造等核心方向,全面赋能光通信、光医学和光显示等光子应用行业,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创业人才项目。该专项申报人及企业须同时满足常规类的申报条件。

(二)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到相城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放宽到硕士);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2年以上相关研发工作经历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申报人需2021年1月1日后引进到相城企业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正式到岗,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5)引才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由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专家创办的企业;2.建有区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或拥有相关企业资质(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等)。

(三)青年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在相城创业或全职引进到相城企业,有望进入产业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型企业家、青年科学家。青年领军人才分为青年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青年创业领军人才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有较好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

(2)于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相城创办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精力在相城创办企业,申报人在申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必须自然人直接持股),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持股比例不低于30%;(2)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3)主导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2.青年创新领军人才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承担国家级人才、科研重大项目,或已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突出的科研成果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2)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应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2年以上的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引才企业应具有与创新领军人才引才企业相同的资质;

(3)2021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相城,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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