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徐汇区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2889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申报流程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模板见附件),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包括骑缝章、法人可签章)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并统一报送至徐汇区商务委。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登录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模板见附件),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包括骑缝章、法人可签章)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并统一报送至徐汇区商务委。

三、填报要求

1、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请登录服务云进行在线填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3:59:59,如审计报告等尚未明确,在截止时间前先按照财务报表等填报并提交,5月8日前可电话联系退回修改。

2、纸质材料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2023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1份(蓝色封皮胶装),报送至徐汇区商务委工业科(漕溪北路336号1号楼1221室)。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1份(蓝色封皮胶装),报送至徐汇区商务委工业科(漕溪北路336号1号楼1221室)。

3、电子材料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2023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盖章扫描版)、佐证材料(按清单要求排序,全部材料盖骑缝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若符合直通条件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直通佐证材料)、《2023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无需盖章),三份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盖章扫描版)、佐证材料(按清单要求排序,全部材料盖骑缝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无需盖章),三份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附件:

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相关材料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相关材料

联系人:商务委工业科  林老师  储老师

徐汇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以上内容由上海济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济语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整理发布,详情可咨询:一五OO二一七五二六八(同微信)一五一O二一七七六六三(同微信)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4
评论一下 0
企业服务推荐
2020年静安区标准化工作奖励申请指南
2020年静安区标准化工作奖励申请指南
¥10000.00/件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