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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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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

来源:比目镜平台

受理部门: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比目镜平台-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个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工作,现组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等,可申报项目支持:

1、在陆河县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实体、有实际运营的企业;

2、诚信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3、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符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近两年内未发生年度内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且近三年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5、不支持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培训机构等主营业务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关联不紧密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

二、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现代仓配建设和管理等服务。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六)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支持品牌影响力大、家电经营销售后网络健全的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服务网点。

三、支持方式

县域商业建设专项资金采取财政奖励、事后支持的方式,支持比例不超过符合支持范围支出的40%,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国家、省级财政资金已扶持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四、支持时间

本次项目建设周期为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发票日期要在期限内),我县原则上要求各项目务必在2023年9月底完成建设。

五、 不支持开支范围

不支持土建工程、租金、征地拆迁、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发工资、提取工作经费。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入库:①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后,由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定符合要求的项目;②通过评审后,公示项目名单;③入库项目名单公示后,报市级入库复核。

(二)项目验收:①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取得发票后,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材料,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审计报告应详细罗列符合支持范围的支出发票清单)。②县级选定第三方机构对验收材料进行验收审核,验收通过后向市级上报复核材料。③市级验收复核。

七、申报材料

(一)封面目录

封面统一标明为“陆河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入库申请材料”,标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地址、项目联系人和申报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见附件1)。

(二)项目入库申请表(内有2张表,分别为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和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

(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等(或三证合一证明);

(四)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

(五)入库申请报告

陆河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入库申请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概况

项目企业设立情况、资产状况、股东构成,主营业务情况,目前经营状况,发展历程、获得荣誉等情况。

(2)项目概况

一是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可行性、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建设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是项目申报时建设现状,申报时已完成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建设现状可提供外观全景图、内部建设图、已有的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图片下方需配文字说明。

三是预计申请资金方向、预计申请资金额度。

(3)项目效益分析

包括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约束性指标建设成效(乡镇商贸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镇级快递物流服务站、村级便民商店、共同配送率、乡村末端寄递覆盖率等指标达标情况)。

(六)入库项目资产投资明细表(见附件4),并提供项目开展资金投入的有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银行支付凭证、现金签收凭据、发票等复印件;

(七)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八)其他材料。如项目单位相关荣誉材料等。

申报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八、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履行财政资金支持相关的工作责任,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效果数据,配合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要配合开展工作宣传,按要求提供相关宣传材料,在项目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推广名称及标识(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设置完成)。

(二)项目实施内容需新增、调整或延迟实施期限的,应向县科工商务局提出申请,批复后方可实施。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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