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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东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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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比目镜平台

受理部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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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东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23年度东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资助不超过10家,每家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

二、申报条件、工作流程及材料要求

详见《东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通过东莞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莞财扶助”(https://zwfw.dg.gov.cn/gcfz/#/home)申报,申报单位应于4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东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参与东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的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本市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

(二)参与东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

(三)为东莞市相关产业和企业提供相关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综合服务。

三、资助流程

(一)单位申报

申报组织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东莞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莞财扶助”(https://zwfw.dg.gov.cn/gcfz/#/home)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2023年度东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平台建设及开展服务的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封面统一用白色A4纸,材料内容采用4号字体双面打印,沿长边装订。申报使用的相关数据、佐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资格审核

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进行审查,及时通知申报材料不完备的组织补充材料。

(三)专家评审

市市场监管局委托评审机构组建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得分排名确定拟资助对象。

(四)结果公示

通过“莞财扶助”平台(https://zwfw.dg.gov.cn/gcfz/#/home)和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dgamr.dg.gov.cn/),对拟获资助单位进行公示。

(五)表彰资助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市市场监管局向资助对象颁发牌匾并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

四、有关要求

1.获资助对象需承诺持续开展东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相关服务项目,提升对应领域整体质量水平,且获资助3年内每年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服务实施情况报告。

2.申报单位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还需提交本企业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承诺(声明)书,并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的含有水印的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报表,同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的佐证材料。非规上工业企业提供本单位不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承诺(声明)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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