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政策】关于开展2023年度东莞市杰出首席质量官项目申报的通知

169

来源:比目镜平台

受理部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比目镜平台-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为进一步发挥首席质量官作用,引导推动我市企业广泛建 立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不断提升企业质量核心竞争力,根据 《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市场监督管理) 管理 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东莞市杰出首席质量官项 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23年度东莞市杰出首席质量官不超过10人,每人一次性 资助5万元。

二、申报条件、工作流程及材料要求

详见《东莞市杰出首席质量官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通过东莞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莞财扶助” ( https://zwfw.dg.gov.cn/gcfz/#/home ) 申报, 申请人应于4月30 日前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件 ( 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四、有关培训

2023年,我局委托东莞市质量协会举办一期首席质量官培

训,培训时间:3月31日-4月1 日。详细培训安排可关注市质量 协会网站( http://www.dgzl.org.cn/NewsViews.aspx?id=25777 ) 了 解。

东莞市杰出首席质量官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企业正式聘任的现任首席质量 官。

二、申报条件

( 一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 神,热爱质量工作,诚实守信,敢于负责,在行业中赢得良好 赞誉,具有榜样带动作用;

( 二 ) 本市户籍的居民,或者至申请本项目资助时在本市 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 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或者以东 莞市辖区内企业为考证单位且获得首席质量官证书满2 年的个 人;

( 三 ) 所在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 可、检验检测和缺陷产品召回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推 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并持续改进,组织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 量比对、质量创新和质量人才培育。

( 四 )企业建立和有效运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有效行使企业质 量安全“一票否决”权,建立并组织实施企业的质量奖惩制度, 对企业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开展质量检控和处置,及时报告

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三、资助流程

( 一 ) 个人申报

按照企业推荐、个人自愿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通过东莞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莞财扶助” ( https://zwfw.dg.gov.cn/gcfz/#/home ) 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清单 如下:

1. 2023 年度东莞市杰出首席质量官申报表 ( 附件 1 ) ;

2. 相关佐证材料 (材料清单见附件2) 。

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件 ( 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封 面统一用白色A4 纸,材料内容采用4 号字体双面打印,沿长边 装订。 申报材料中使用的相关数据、佐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 资格审核

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 条件、 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进行形式审查,及时通知申报材 料不完备的人员补充材料。

( 三 ) 专家评审

市市场监管局委托评审机构组建专家组,根据《2023 年度 东莞市杰出首席质量官评分表》 ( 附件 3 ) 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 打分,按照得分排名确定拟资助对象。

( 四 ) 结果公示

通过“莞财扶助”平台 (https://zwfw.dg.gov.cn/gcfz/#/home ) 和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http://dgamr.dg.gov.cn/) ,将拟资助对象 进行公示。

( 五 ) 表彰资助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市市场监管局向资助对象颁 发证书并分别一次性给予 5 万元资助。

四、有关要求

1、每家企业只可推荐一人申报本项目,往年有首席质量官 获评的企业不得参与申报。

2 、获评东莞市杰出首席质量官的个人,获评 3 年内须每年 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情况报告。

3 、市市场监管局对存在未充分落实首席质量官职责、所在 企业发生重大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取消其东莞市杰出 首席质量官资格,追回资助资金。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对比目镜平台感兴趣吗?一起加入我们吧,政策合伙人!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快来比目镜平台看看吧

政策尽知 红利尽享

政策推送 实时通知

政策解读 应有尽有

企业荣誉 一目了然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