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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2023年普陀区加快发展网络安全产业(产业集聚培育)专项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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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建设网络安全创新高地,高标准打造立足本市、辐射长三角的网络安全产业示范园区,依据《普陀区加快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普陀区加快发展网络安全产业(产业集聚培育)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与扶持方式
(一)支持范围
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网络安全产业领域发展方向的企业和机构。
(二)扶持方式
1.鼓励优势企业集聚。
对新引进的网络安全产业领域企业,具有龙头引领效应、行业竞争优势突出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给予最高500万的开办费资助,分三年拨付;租赁本区办公场地自用的,可按房租金额50%以内比例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年限不超过三年;在区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购房款2%给予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分三年拨付。
2.鼓励企业持续发展。
对网络安全产业领域企业:
上年末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前三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在50%上,且区域贡献增幅超过50%;
上年末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5000万元(含),前三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在30%以上,且区域贡献增幅超过30%;
上年末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1亿元(含),前三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在20%以上,且区域贡献增幅超过20%;
上年末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前三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在15%以上,且区域贡献增幅超过15%;
给予2022年区级贡献度增量50%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鼓励优势企业集聚
1.申报主体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新引进或新设立,注册地和税管地均在普陀区。
2.申报主体为具有龙头引领效应、行业竞争优势突出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网络安全领域企业。
3.本项目应由引进部门同意推荐后再行申报。
(二)鼓励企业持续发展
1.申报主体注册地和税管地均在普陀区。
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且区域经济社会贡献增幅符合上述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受理时间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区受理专项申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1,盖章签字,同时须扫描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 
2、2023年普陀区加快发展网络安全产业(产业集聚培育)专项申请书;
3、企业法人为申报主体的,需提交2022年度上海市数字产业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填报网址为:上海市数字产业运行系统https://szcy.sheitc.sh.gov.cn);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清单及有关证明资料。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全套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hangfeng_ptkj@163.com)
(三)受理地点
各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分中心。各投促分中心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四、评审立项
各投促分中心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形式审查和项目推荐;区科委负责审核,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确认后,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
政策来源: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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