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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介机构引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不容错过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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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介机构引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受理部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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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乡市鼓励中介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规定,现将中介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申报对象

(一)申报主体。经新乡市人社局行政许可审批,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附后)。

(二)申报对象。中介机构引进符合新乡“牧野英才2.0”规定的 A、B、C 类人才及人才团队,并由我市相关部门按照《新乡市高层次人才及其他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规定将其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

二、申报时限

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11月1日期间,中介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可以按照规定申报。市人社局受理时限截止到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流程

(一)提出申请。中介机构向市人社局提出奖励申请,并提交中介机构注册证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引进人才有效身份证件、所获荣誉奖励证明,以及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证明等有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按照《新乡市高层次人才及其他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中A、B、C类人才认定职责分工,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审核中介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形成审核意见。

(三)社会公示。经审核通过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由市人社局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政府申请拨付资金,市财政局按照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四、有关要求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和人才须如实填报、核实相关情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新乡市中介机构引才奖励申报材料

按以下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新乡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申报表。

2.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所获人才称号、 荣誉、奖励、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签订的劳动 (聘用)合同。

3.引进人才真实性过程的证明材料,往来邮件、微信、原始备忘录、会谈记录、图片、影音资料等,须能够展示申报主体在推介引进人才过程中的直接关联性,应有时间备注且不少于两种。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张先生:1862026425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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