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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有兴趣来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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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比目镜平台

受理部门:梨树县人民政府

按照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商财〔2022〕18号)、《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20〕564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梨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方向

(一)支持首批夜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建设。支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夜间消费促进活动,打造夜经济特色品牌,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二)加强商贸领域市场监测统计和分析,支持城乡市场统计体系平台发展,提高市场监测队伍素质,保障平台平稳运行。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备案。

2.积极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3.近五年无违法违纪及违反商贸行业管理办法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4.已获得其他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情况。

5.申报项目需符合本公告中“资金使用方向”,同时所申报的项目需已完成或已开展实施。

(二)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资金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简介、项目基本内容介绍、项目开展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效等);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各类资质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4.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或情况说明(如项目现场图片等);

以上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装订成项目册,一式四份。

(三)统计监测样本经费已优先保障,根据实际统计监测企业给予奖补,企业无需提交其他申报材料。

三、项目上报要求

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凡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单位(企业),收回专项资金,取消该单位(企业)三年内项目申报资格。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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