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该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近94%合同金额授予中小微企业
■ 本报记者 张明柳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19.06亿元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占商城合同执行总规模的93.98%,其中,17.34亿元合同授予了小微企业。在送市场、保就业的同时,网上商城为企业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良好“土壤”。
记者了解到,上半年,山东省各级采购单位通过网上商城完成采购项目11.46万个,成交金额20.28亿元,同比增长174.42%。网上商城以其灵活的交易方式,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由于网上商城采购周期大大缩短,多数采购项目0—3天即可完成交易,且网上商城上架近千个采购品目,价格透明,为采购单位日常运转和履职提供了可靠保障,较好落实了为小额零星高频项目提供高效采购渠道的建设目标。
据介绍,上半年网上商城采购规模突破20亿元,离不开山东大力推广应用网上商城并扩大交易品目。数据显示,山东省级预算单位通过网上商城主站完成采购项目1.08万个,成交金额3.54亿元,同比增长26.36%。各市分站中,青岛、临沂、聊城、济南交易活跃;济南、青岛、临沂、聊城、济宁成交规模大,合同金额均超1亿元,济南达到3.53亿元。
记者注意到,数字背后,是山东省财政厅及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多项“硬核”措施的强力推进。据悉,山东省财政厅会同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积极优化网上商城功能,不断提高交易服务水平。数据显示,网上商城坚持“一地入驻全省通行”,吸引大量企业入驻,今年以来,网上商城新增供应商4292家,现累计入驻供应商3.12万家,其中,小微企业占98.28%,民营企业占83.08%。由于商城交易环境、履约支付等保障性较好,网上商城已成为小微企业的重要销售渠道之一,目前供应商累计上架商品235万余款。
为确保开放市场下的交易秩序,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方面强化商品管理,禁止特供专供等规避竞争的产品上架,同时,与全国40多家主流交易平台进行价格比对,商品价格超过合理范围的禁止上架销售。另一方面,严查供应商违背诚信原则的不当行为,目前已对存在上架商品行为不规范的4006家供应商给予了风险提醒或警示通报处理,对违反《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相应条款的86家供应商予以暂停交易处理,对1家存在入驻商城资料造假问题的供应商予以清退处理,有效维护了商城良好的交易秩序,得到采购活动双方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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