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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动态】景德镇发布负面清单 划出政采“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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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2022-05-05 16:17 抢发第一评

本报讯 记者张炎报道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财政局发布《景德镇市本级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提出包括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在内的禁止内容,共计53项。

纵览整份清单,对采购需求所列的禁止内容最多,共有21项。如,采购人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采购需求;不得将国家强制规定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

《负面清单》关于资格条件的禁止内容共16项,其中明确禁止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组织形式(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或者所在地;禁止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等;禁止采购人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格证书作为评价供应商的硬性参考条件。

此外,《负面清单》还对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方面的禁止内容进行了明晰。其中明确禁止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禁止将国家、地方行政机关已明令取消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作为评审因素;禁止以限定或者指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作为加分条件等。

据了解,下一步,景德镇市财政局将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以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检查等为抓手,加强对《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对违反禁止行为的当事人将依法查处,促进诚信建设,持续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联系删除,我方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分享,不构成任何建议及观点。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平台不承担不当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而产生纠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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