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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技术专家关注要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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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评审重点分析

(1)查看知识产权内容。

(2)寻找获取来源、获得方式、申请/完成时间、跟 RD 的关联。

(3)分析对产品的支持作用:内容相关性、逻辑合理性。

(4)判断行业先进性(在对 PS 有支持作用的基础上)。

(5)整体评价。

技术专家评审内容

专家评审系统分为两大部分:技术专家(80分)和财务专家(20分)。评审前专家会先看到企业现场审核时地市科技部门填写的现场考核表。

经过地市科技部门的现场核查环节,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企业基本情况、产品(服务)、研发能力、组织管理等核实意见,最终都是评审专家进行评审的参考依据。评审专家进入评审系统,可以点击打开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的意见表。

技术领域评价

评价企业主营产品核心技术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此项是一票否决项。

(1)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可选择两个或多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三级技术领域,填报在“企业基本信息”模块,“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 “次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

(2)专家判别企业所选技术领域是否符合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1)要注意的是这个是指技术领域,而不是产品领域;

2)核心技术、产品的竞争优势、技术指标提升,三者间存在前后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因为运用了这项核心技术,形成了产品(服务)的竞争优势,提升了产品的技术指标;

(3)关联性。所选技术领域是否与研发活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高新产品(服务)等方面相关联。

科技人员评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中要求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1)评审要点:

1)企业科技人员是否满足定义的三类标准。 A.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研发部) B.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的;(技术副总,累计实际工作时间 183 天以上) C.专门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品管部、公司检测中心)

2)在岗位状态核查,在职(全职),兼职、临时聘用,183 天以上(自然日,不是工作日);科技人员名单核对,按照申报认定时上一年底的人数提供。科技人员岗位是否符合研发活动要求,比如,依照研发活动的过程设定的相应岗位, (需求调研、数据采集、样品设计、配方设计、工艺控制、样品测试、产品中试等)。

(2)职工总数检查在岗位状态:在职(全职),兼职、临时聘用,183 天以上(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当年科技人员数、职工总数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核对企业纳税申报的截图。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数=(月初+月末)/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研发活动评

(1)核查企业研发活动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的定义;

(2)研发活动的评价判断,是不是一项研发活动?专家判定后在系统进行进行确认或异议。专家可以参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中提出的判断方法:行业标准判断:具备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技术参数(标准),优先按照此参数(标准)判断。专家判断:同行专家认可(获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实质性改进技术),同行专家认可取得了有价值的创新成果。目标或结果判断(辅助判断):研发活动的有目的、有创新、有结果(是否取得中间成果(知识产权),或者最终成果(新产品)。

(3)专家评审中查看研究开发活动的佐证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 110 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4)如果专家对某一项研发活动判断为“异议”,评审系统会自动调整研发费用与销售收入占比数据,不达标将一票否决。

知识产权评价

重点评价知识产权的技术先进性、对产品(服务)的支撑作用。

(1)技术的先进程度。专家从是否属于技术链关键节点、是否处于价值链高端判断技术的先进程度,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规定进行计算打分。

A.有 1 项及以上选择为高(得分范围:7-8 分)

B.有 1 项及以上选择为较高(得分范围:5-6 分)

C.有 1 项及以上选择为一般(得分范围:3-4 分)

D.有 1 项及以上选择为较低(得分范围:1-2 分)

E.全选无(得分范围:0 分

关于系统评分有一定防错机制,比如专家评价知识产权(较低、一般、较高、高)后,系统统计对应结果是 A,那么专家打分只能是 7~8 分之间,不能小于 7,也不能大于 8,否则系统会提示出错。所以判定结果和评分是联动机制,防止评分随意性。下面评审打分的原理相同,不再每个赘述。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评审专家判断知识产权与产品(服务)属于强关联关系、弱关联关系或不关

联关系,系统根据专家评定结果计算分数。

A.有 1 项及以上选择为高(得分范围:7-8 分)

B.有 1 项及以上选择为较高(得分范围:5-6 分)

C.有 1 项及以上选择为一般(得分范围:3-4 分)

D.有 1 项及以上选择为较低(得分范围:1-2 分)

E.全选无(得分范围:0 分

(3)知识产权数量。如果评审专家前两项指标【技术先进性、对产品(服务)发挥的核心支持作用】都选 E,则该知识产权视为无效,不计入总数,算无效知识产权。根据申报系统与国知局数据核对,减去专家判定的无效专利,系统就可以计算出该项得分。

A.1 项及以上(Ⅰ类)(得分范围:7-8 分)

B.5 项及以上(Ⅱ类)(得分范围:5-6 分)

C.3-4 项(Ⅱ类)(得分范围:3-4 分)

D.1-2 项(Ⅱ类)(得分范围:1-2 分)

E.0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专家确认企业的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根据确认的结果计算得分。

A.有自主研发(6 分)

B.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3 分)

(5)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编制。专家根据申报企业提供材料进行判定,评价系统界面显示:判定为“是”将加 2 分,选择“否”不加分。根据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细则应该是如下规则。

A.是(1-2 分) :参与制定标准 2 分,参与修订标准 1 分;

B.否(0 分):不加分。

根据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可以看出确定加分的是国标、行标,那么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是否加分呢?正如我们在第二章讲解一样,这个执行标准并不统一,各个专家执行宽严不一致。而且标准的政策也在变化,一些地方标准已改为技术规范,检测方法也是通过团体标准形式发布,甚至企业标准的形式发布出来。所以,我们建议企业把在主管部门平台备案、颁布的所有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都上传系统,供专家确认。

成果转化评价

评审专家根据科技成果定义来组织成果转化评价工作。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成果转化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包括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根据以上定义,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对于成果转化的理解为:“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这是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培训中的讲解,其中提到成果转化评审要点包括对成果符合性的判定、转化数量的确定以及评价总分。

(1)成果确定判定。评审专家根据成果来源与转化结果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判,确认是否符合,选择确认或者异议。

1)成果来源。申报企业可从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是自主研发,还是转让获得,评审专家判定后确认是否符合。

2)转化结果。申报企业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证明,评审专家判定后确认是否符合。

3)新产品(样品、样机)、新材料的佐证材料。申报企业提供小试产品检验报告、样机图片、成果鉴定等证明材料,评审专家判定后确认是否符合。

4)新工艺、新服务佐证材料。申报企业可以提供具有资质的同行业第三方检测报告、技术评估报告等,评审专家判定后确认是否符合。

(2)成果转化数量确定。除了以上成果符合性判定,影响申报企业提供的成果数量还包括,成果转化时间、关联性、转化为多结果的处理。

1)转化时间要求。成果转化必须是近 3 年内,2022 年申报企业填报的转化时间必须是 2019-2021 年度,否则不予认可。

2)关联性要求。成果转化必须与研发活动、知识产权、高新产品有强关联度,否则不予认可。评审专家在系统判定后选择:A.强关联、B.弱关联。

3)同一成果多形式转化计数处理。如果同一成果分别在国内、国外转化的,只计为 1 项转化;同一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也只计为 1 项转化。

(3)成果转化最终得分计算根据以上评审要点,评审专家最终确认符合要求的成果转化数量决定了申报企业成果转化能力评价得分。该能力通过企业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 3 年内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以年平均成果转化 5 项为目标,根据年平均转化数量依次判断为“强、较强、较弱、弱、无”。

科技成果转化评分标准:

A.转化能力强,≥5 项(得分范围:25-30 分)

B.转化能力较强,≥4 项(得分范围:19-24 分)

C.转化能力-般,≥3 项(得分范围:13-18 分)

D.转化能力较弱,≥2 项(得分范围:7-12 分)

E.转化能力弱,≥1 项(得分范围:1-6 分)

F.转化能力无,(得分范围: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评价

(1)评审知识点与要求。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定义:“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也就是说,企业运用的技术,对产品(服务)的竞争优势发挥核心支持作用,并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最细一级技术领域的要求,这样的产品(服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2)根据文件定义,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 50%的产品(服务)。简单理解:有一半的高新技术产品,必须有强关联的知识产权支撑。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评价

这是一项定性评价,判定申报企业归集的高新技产品(服务)是否符合认定政策要求。判定的依据包括知识产权的支撑作用、关联度强弱。比如专家将根据知识产权的时间判定支撑作用。如果都是认定当年获得的知识产权,判断是否对上年度销售的产品起到了支撑作用专家将区别对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获得的时间较长,获得授权后可以视作申请时算起。评审专家还会依据研发活动、成果转化综合判断。评审专家会重点关注主要产品(服务)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如果专家判定关联度较低可能会否决申报企业资格。2020 年国家火炬中心在备案复核环节因为主要产品(服务)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较弱,取消了多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终的报备资格。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评价

评审专家将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评审要点和要求包括:

 (1)是否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专家评审判定:A.有、B.无。除了按照要求建立制度文件,评审中专家发现部分企业已经运用了研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内部的研发管理体系,进行了业务和财务的关联,可以一键导出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研发费加计扣除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了企业的研发管理水平,可以做到事后核查,提升研发管理的效能。这部分企业的研发组织管 117 理水平是比较高的。

(2)是否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专家评审判定:A.有、B.无。评审重点是否开展产学研合作:合作协议,实质性的合作活动是否存在?

(3)是否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专家评审判定:A.有、B.无。评审要点:是否有与企业实际情况相吻合的相关佐证材料?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专家评审判定:A.有、B.无。专家评审界面如下图所示,评审专家先进行 4 项有、无评审确认,然后根据提示汇总得分。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评分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评审专家在五个档次的建议分数内(专家评分自由度)给予申报企业最终的评价得分。

A、确认 4 项(得分范围:18.1-20.0)

B、确认 3 项(得分范围:16.1-18.0)

C、确认 3 项(得分范围:12.1-16.0)

D、确认 1 项(得分范围:6.1-12.0)

E、确认 0 项(得分范围:0-6.0

成长性评价

这是一项定性评价,技术评审专家,从整体定性把握,如果评审企业技术力量雄厚,产品、成果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有良好的成长预期,尤其是属大型骨干企业的,通常评价为“高”,如果相对较差,可评“中”或“低”。此项评价结果为“高”、“中”、“低”三个档次,该评价目的是想结合技术专家对企业的创新情况,对企业发展的预期进行评判。

值得一提的是,技术评审专家针对成长性评价不计入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得分,仅作为企业综合能力评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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