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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小微企业新购置设备500万元以上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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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头条 2022-03-14 12:14 抢发第一评

创头条消息  近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该公告显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据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以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此外,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上述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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