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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已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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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科技企业,催生一批具备高成长、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瞪羚企业,进一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产业聚集高地,按照《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成长科技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埔科规字〔2021〕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申报与遴选认定工作。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30日

一、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

申请企业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2月28日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户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http://kxjs.hp.gov.cn)(简称“一体化系统”),点击-在线申报-瞪羚业务-瞪羚企业申报-按页面要求填写《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表》,逾期无法填报。

提示: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户注册及实名核验步骤详见附件1《关于启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的通知》。


(二)递交纸质材料时间:

申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且“一体化系统”审核状态显示“处室经办人”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2月21日至3月5日在系统导出并打印《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表》,并按照办事指南(附件2)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第三方审核机构递交,正式提出申请;第三方审核机构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申请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地址等信息安排如下:

1.纸质材料递交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3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第三方审核机构地址:长城战略咨询(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3座503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28065410;王工:28065423。


二、申报条件

申报瞪羚企业、瞪羚培育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二)近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满足申报认定要求。


三、认定标准

瞪羚企业、瞪羚培育企业每年认定一次。瞪羚企业及瞪羚培育企业主要以企业规模及成长速度指标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

(一)瞪羚企业是指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商业模式或主要产品得到市场认可,进入爆发增长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入选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条件1:企业基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复合增长率20%以上,且截止年正增长。即: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2018-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320%以上,且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正增长,(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

条件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距截止年不超过5年,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截止年营业收入正增长。即: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日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2020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正增长;

条件3: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距截止年不超过10年,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截止年营业收入正增长。 即: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2020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呈正增长。


(二)瞪羚培育企业是指未来有潜力发展成为瞪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入选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条件1:企业基期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近三年复合增长率20%以上,且截止年正增长。即: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2018-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且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呈正增长(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

条件2:企业截止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50%以上。即: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2019年增长50%以上,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得为0,(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日期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

条件3: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距截止年不超过5年,且 A轮(含)前累计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投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即: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日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且A 轮(含)前累计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投资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备注:营业收入数据以企业提供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当申报企业拥有子公司时,以本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不含子公司数据);如无特别说明,“收入”皆指“营业收入”,以人民币计。


四、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 A4 纸打印,无线胶装成册,整本材料需包含封面、目录、书脊(标注“2021 年度瞪羚认定申报+企业简称”),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整本材料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封面要求如下:

(1)封面标题为“2021 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申报书”;

(2)封面内容需列明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申报类型(瞪羚或瞪羚培育)、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以下申请材料,除了承诺函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表》,均需在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http://kxjs.hp.gov.cn)中扫描上传:


1.承诺函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纳税证明

5.统计关系证明

6.高企资质证明

7.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8.仅适用于申报瞪羚培育企业的补充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企业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户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表》,提交网上申请,逾期无法填报。

(二)提交纸质材料:企业完成网上申报,且“一体化系统”审核状态显示“处室经办人”审核通过后,即可在“一体化系统”导出并打印《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第三方审核机构(长城战略咨询)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备的申请,第三方审核机构按照政策依据和办事指南要求进行筛选,提交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四)名单审定: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形成拟认定瞪羚企业和培育企业名单。

(五)对外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将审定后的企业名单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正式发布:业务主管部门将无异议后的名单正式对外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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