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广州市】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

485

一、申报时间

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前。

二、支持方式

对自主向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含保险公司垫付,下同)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一)对于投保“一般企业类”保险产品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0%的资助。

(二)对于投保“小微企业类”保险产品的企业(2019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按省商务厅提供名单),按实缴保费金额资助,资助上限不超过2019年度出口额分段值上限的0.048%。企业就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投保的,不予资助。

三、申报条件

申请本资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

(二)自主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

(三)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四、申报流程

(一)市级以上保险公司组织企业申报,收集材料,汇总填报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附件5①、附件5②),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前将企业申请材料及相关汇总表等一并上报市商务局。

(二)资金评审。市商务局组织对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示。市商务局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按程序进行公示。

(四)查询黑名单。市商务局按规定程序查询申报企业是否在“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中,如是,则不予资助。

(五)资金审核与拨付。资金经审定后,印发专项资金拨付通知,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统一划拨资金。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