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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设立知识产权资助金,一次性给予示范企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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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头条 2021-11-09 17:52 抢发第一评

创头条消息,海南三亚市将从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知识产权资助金。其中,针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和50万元。

日前,三亚出台《三亚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三亚市将对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含在本市进行投资,并在本市申请专利的非本市居民)的相关项目进行资助,每件资助金额为其所获得专利权所缴纳官方费用的50%。

根据《办法》,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0.5万元;向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提交发明(标准)专利申请,获得授权(注册)的每件资助不超过0.5万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欧洲、美国、日本每件不超过5万元予以资助,其他国家(地区)每件不超过3万元予以资助,每项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地区)。

《办法》中明确,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且该单位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件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且该单位有效发明专利达到5件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三亚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对获批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每件给予10万元资助。

创头条了解到,海南三亚市此举旨在鼓励发明创造,增强科技创新,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加快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实施,培育发展创新创业型科技企业,促进城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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