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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协助郑爽偷逃税,“共同犯罪”被罚32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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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琅税 2021-10-20 11:54 抢发第一评

2021年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税务局公布了对张恒的处罚。帮助郑爽偷逃税款,张恒被税务部门罚3227万。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前期在郑爽偷逃税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具体策划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

此前在行政处罚法修订时,演员郑某因被网络实名(前男友)举报存在领取天价片酬和涉嫌偷逃税等行为,引起舆论热议。当时就有人指出:“实名举报者(前男友)如果知情,而且参与、协助郑某逃税,在法理上构成共同违法,但对于共同违法,只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所规定,那还会不会被行政处罚呢?”。

现在出结果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张恒通过策划组织、沟通接洽、具体操作等行为,帮助郑爽偷逃税款,影响恶劣,同时考虑张恒是郑爽偷逃税案件的举报人之一等有关情节,依法对其处以郑爽在《倩女幽魂》项目中偷税额(4302.7万元)四分之三的罚款,计3227万元。

处罚依据:

违法事实:张恒对郑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进行了具体策划与操作,确定具体片酬数额及支付方案(1.6亿元片酬拆分为4800万元和1.12亿元,其中1.12亿元采用“增资”方式支付),通过制片方对郑爽实际控制公司“增资”的方式逃税。张恒通过以上方式掩盖“天价片酬”达到帮助郑爽抽逃税的目的。

税务部门公布了对张恒处罚,这也说明法律的公正权威。“清朗行动”势在必行,对文娱圈加强部门监管,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自律惩戒和行业抵制,采取综合措施治理影视行业偷逃税乱象。文娱行业从业人员自身影响力较大更应做到遵纪守法,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一个行业从来不是一个人做好起来的,从业人员积极营造崇德尚艺的良好作风才能促进文娱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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