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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开市公测:9月25日首次,10月9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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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 2021-09-24 10:20 1人在评论

9月24日,北京证券交易发布《关于开展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仿真测试的通知》:为验证各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对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各类业务的技术准备情况,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共同搭建测试环境供市场进行全网测试。参测机构包括,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中国结算,深证通,中证指数,各证券公司、信息商、基金公司;测试时间,第一次全网测试:2021年9月25日,第二次全网测试:2021年10月9日。

关于配合开展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全网测试的通知

股转系统办发〔2021〕109号

各市场参与者:

为验证各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对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各类业务的技术准备情况,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证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指数”)共同搭建测试环境供市场进行全网测试。

一、参测机构

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中国结算,深证通,中证指数,各证券公司、信息商、基金公司

二、测试时间

第一次全网测试:2021年9月25日

第二次全网测试:2021年10月9日

三、测试内容

验证市场机构核心技术系统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1.46)》《交易支持平台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开发指南V1.0》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北交所开市涉及的交易、行情等业务进行改造,达到上线要求。

四、测试工作要求

1.各参测机构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1.46)》《交易支持平台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开发指南V1.0》等技术规范和测试方案,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和测试环境准备工作,制定详尽的测试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全网测试工作。

2.各证券公司经纪系统须确保至少有两种交易终端(其中至少一种为非现场方式)和两种行情终端(其中至少一种为非现场方式)能满足业务要求。

3.基金公司参加本次测试的,应同时通知为其开展托管结算业务的托管机构参加测试。

4.提供北交所行情服务的信息商应参加本次测试。

5.参测机构在测试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请及时通过电话或QQ群上报。

6.测试结束后,参测证券公司应收集各自技术系统的测试情况,测试当日18:00之前通过BPM提交测试报告(无需盖章)。各参测基金公司、信息商应按上述时间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测试报告(无需盖章),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为:机构名称+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第X次全网测试报告,收件邮箱为:techservice@neeq.com.cn。

7.本次测试的数据仅为模拟测试使用,不能作为生产环境任何交易、非交易及开户等业务的依据。

8.各参测单位须在测试完毕后,做好环境恢复和验证工作,确保下一交易日生产系统正常。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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