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建设项目有关工作
申报时间: 2021-07-13 - 2021-08-20 受理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申报条件
(一)工作室基本条件
1.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作为工作室领办人,应当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原则上应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职在聘。重点为享受市、区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在北京市级以上大赛中获奖选手、专家组长、教练组长、主教练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以及掌握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中产生。工作室在项目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领办人。
2.所在单位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拥有相关职业、岗位技能人才梯队;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室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工作室建设项目正常有效运行;愿意承担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项目,或能够提供技能人才培养、技艺传承培训、技术交流推广等项目服务。
(二)项目申报条件
工作室申报的建设项目内容要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区域功能定位以及朝阳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已列入北京产业禁限目录范围的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照流程参加申报和评选:
1.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领域)急需职业,开展师带徒、技艺传承培训活动,能切实带动区域、行业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项目;
2.围绕技术工艺(服务)标准编制、工艺产品开发及其他技术技能培训资源建设方面,对行业企业(领域)产品升级、技术进步、劳动生产率提高产生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
3.在工艺流程改进、技术技能革新、技艺攻关等方面,能切实解决现场工艺技术难题,并产生一定的项目产出或带来一定效益的项目;
4.在技艺展示、技术协作、技能研修、技能推广交流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能够推动首都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项目;
5.其他合理、实用、可行的建设项目。
支持力度
(一)考核评估期限。经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期限一般为三年。在三年考核评估期限内,原则上对每家工作室资助的建设项目不超过2个,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对连续三年未开展项目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重大责任事故的,撤销工作室称号并收回牌匾。
(二)项目资助标准。根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建设项目或以该三类为主要内容的建设项目,分别按照10万、20万、30万元三个档次予以经费补助。资助方式采取一次审定、分期拨付的方式。经评审确定的建设项目,区人力社保局先行拨付60%项目启动经费,在项目结束后,申报单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开展的相关佐证材料,经区人力社保局绩效考核达到预期目标的,再行拨付剩余40%补助经费。
(三)项目经费使用范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所必需的技能培训、技术交流、师资培养进修、技术研发和绝技绝活推广应用等支出。涉及固定资产项目标准的,要按照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四)项目经费使用要求。严格实行项目管理,项目经费应单独建账,专款专用,明确具体开支用途,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和效益。
申报材料
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建设项目申报采取单位自荐或归口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室所在单位均可按隶属关系申报。单位自荐的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报送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归口推荐的申报材料由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申报单位材料报送区人力社保局。
(一)北京市朝阳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二)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北京市朝阳区+技能大师姓名+职业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提供的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支持和保障措施、主要工作方向、预期目标等。
(三)相关佐证材料。
1.领办人在职在聘的相关证明材料;
2.领办人身份证、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工作室所在单位相关职业技能人才梯队情况,包括技能人才总人数和各等级人才数量;
4.工作室所在单位关于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的政策制度;
5.工作室所在单位为工作室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的说明材料,以及为工作室提供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的图片和材料;
6.能够保证工作室建设项目正常有效运行的相关工作室管理制度。
(四)北京市朝阳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计划书(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工作对象、成果名称、绩效目标、项目时间进度安排、监督保障措施、阶段性绩效评价标准以及评价方式。
(五)北京市朝阳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在需求方面的必要性、执行方面的可行性和可靠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成果的效益性、评价的科学性、过程的可监督性等。
以上材料一式3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如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张生:1862026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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