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申报|2021年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

2712

一、申报对象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长宁区,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

2、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的,或经区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长宁区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的,或曾享受过本政策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成立满两年,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近三年年均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2%;

2、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3、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件及以上;

4、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5、管理人员及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率达到60%;

6、有较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专利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并有专人负责专利工作;

注:企业成立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照实际年份计算。

三、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单位申请表;

4、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或研发费加计扣除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照实际年份提交);

5、知识产权清单,以及专利和商标证书复印件;

6、专利和商标实施转化相关证明材料;

7、上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总结、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8、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和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9、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等资助证书复印件;

10、其他证明材料。

四、材料提交 

1、所有纸质材料(含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经区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申报单位进行答辩。

五、政策扶持 

经认定的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6日。

来源:长宁科创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专项资金产业政策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100%立项。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jpg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