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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欺骗投保人 光大永明人寿再收罚单 被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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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禾凉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5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因欺骗投保人,被陕西银保监局罚款12万元。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具体来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因欺骗投保人,违法了《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而被陕西银保监局处以12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近2月,光大永明保险还收到了另一张罚单。

4月7日,光大永明人寿保险苏州分公司因通过虚发销售人员绩效套取费用、业务资料不真实、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材料三项违规,该分公司被责令改正,并予以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责任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宁显昆、银保业务部经理包美林、团体业务部经理何伯圣因牵涉以上违规,而被警告,并分别罚款5万元、2万元、3万元。

涉及法律条例:

《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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