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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企业申报程序-100万元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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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苏州2021年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知还没有发布,但是想要申报的企业准备工作已经做起来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哪些程序呢,智多星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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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企业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应积极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按照高企申报批次,分别在5月30日、6月20日、7月10日前完成评价的上报,在申报高企前取得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具体评价流程见通知(网址:http://kjj.suzhou.gov.cn/szkj/tzgg/202002/bf40e3fe22ce4734b46f69a2173c70e7.shtml)。

三、企业通过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选择“业务办理”→“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并按要求填写预申报信息并保存信息提交,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个批次进行预申报备案,不得重复备案,备案截止日期以地方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四、企业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下拉至页面底部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以下简称“省辅助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企业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注册申请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辅助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并进行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企业通过网络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五、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注册申请通过后,企业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只有通过“省辅助系统”校验的有效知识产权,才能填入“国网”中,企业应确保在“国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省辅助系统”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企业提交的知识产权要符合《工作指引》中“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企业通过网络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六、企业通过“国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按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逐项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企业须认真检查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并在“省辅助系统”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连同申报材料网上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主管部门提交。待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企业须将“省辅助系统”中正式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完整打印,装订形成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具体要求以地方通知为准)。企业另须妥善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备查。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注:以上为2020年申报内容,具体操作程序需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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