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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奖励-20万元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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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通知已经下发,申报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工作。下面,智多星整理了大家最关心的奖励政策,供申报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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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并持续开展创新活动。对已建成的各类市级企业研发机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等),每三年为一周期按技术领域分年度开展绩效评估,根据工作实绩给予最高50万元绩效补助。其中,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的补助经费由苏州市级财政和各市(县)财政按1:3比例分担。

2.引导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并积极 对上争取获批建设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对苏州市区注册 单位:

(1)新获批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 究中心的,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2)新获批建 设省级院士工作站,建设期满后通过省评估验收的,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3.若国家、省、市企业研发机构类别发生调整, 参照相同级别补助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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