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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条件-1000万元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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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想要申报该项目的企业要抓紧时间申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该项目,智多星将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中重大创新团队的申报条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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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支撑,并引领和推动苏州高新区产业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团队。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并具有博士学位;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

2.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相关核心成员具有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研发及管理经验、并取得较为显著的业绩和成效。

3.团队应于2018年1月1日以后来苏州高新区创业或全职到苏州高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院士领衔的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项目及其他特别优秀项目,来苏州高新区时间可放宽到2016年1月1日。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且成立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领军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和股东,主要精力在苏州高新区,本人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3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且已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200万元;相关核心成员应全职(平均月薪不低于2万元)或占股(已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领军人才平均月薪不低于3万元,相关核心成员平均月薪不低于2万元。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目前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或者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已到临床阶段),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项目期内(立项后3年内)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或累计销售8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能基本完成临床研究)。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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