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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吸收外资规模居全球第2 未来将“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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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带网 2020-11-11 10:43 抢发第一评

 

11月5日上午,商务部外资司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发布《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0》。《公报》显示,2019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1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12.3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比2018年增长2.1%,规模居全球第2位。“十三五”时期(2016年至2020年),我国预计吸引外资总规模可达6900亿美元左右,年均引资规模较“十二五”时期增加100多亿美元。

《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0》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一是年度中国外商投资综述,概述中国当年和累计吸引外资总体情况。二是外商投资经济运行情况,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工业增加值、税收、进出口等方面的表现。三是外商投资来源分布,对我主要外资来源地的投资情况作专题论述。四是外商投资结构分布,从产业、行业、区域角度呈现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五是全球外商直接投资情况,通过引用联合国机构权威数据,记录年度全球及主要经济体FDI走势。

我国2019年吸收外资呈现出四个特点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宗长青表示,《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0》主要发布2019年度吸收外资情况,从数据分析看,我国2019年吸收外资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吸收外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2019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1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12.3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比2018年增长2.1%,规模居全球第2位。截至2019年12月,中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达100.2万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2.29万亿美元。

二、科学技术、信息软件等服务业增长较快。2019年,我国一、二、三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比分别为0.3%、29.9%和69.8%,其中第三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长10.3%,占比较2018年提高5.2个百分点。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等行业。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较2018年分别增长63.9%和25.9%。

三、主要投资来源地投资保持增长。2019年,以实际投入金额计,排名前15位国家(地区)依次是香港地区、新加坡、韩国、英属维尔京群岛、日本、美国、开曼群岛、荷兰、澳门地区、德国、台湾地区、萨摩亚、英国、法国、爱尔兰,合计实际投资1336.3亿美元,较2018年增长2.9%,占中国吸收外资金额比重为96.8%。其中,新加坡、韩国、荷兰实际投资较2018年分别增长45.7%、18.7%和41.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570家,较2018年增长25.2%,实际投资81.2亿美元,较2018年增长33.6%。

四、外商投资质量效益表现良好。2019年,规模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较2018年增长2%。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税收2.87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8.2%。规模以上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利润1.56万亿元,占全国比重为25.1%。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商品总值1.82万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为39.9%。

宗长青表示,2020年以来,尽管面对突如其来新冠肺炎疫情巨大冲击,中国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秩序在全球率先恢复,前三季度经济增速由负转正,成为全球跨国投资的“稳定器”和“避风港”。联合国贸发会议最新报告称,2020年上半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量同比下降49%,其中美国、新加坡、越南、印度分别下降61%、28%、16%和33%,中国上半年仅下降4%。由于今年以来中国包括稳外资在内的各项政策措施有力有效,1—9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1032.6亿美元,同比增长2.5%(折7188.1亿元人民币,增长5.2%),首次实现美元、人民币两项累计指标“双转正”,呈现出逆势增长格局。

商务部将推更多举措发力“十四五”稳外资

“2020年以来稳外资的实践再次证明,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没有改变,产业配套、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没有改变,外商长期在华投资经营的预期和信心没有改变。如无特殊情况,预计四季度仍将延续当前稳中向好态势,有望实现全年稳外资工作目标和‘十三五’圆满收关。”宗长青说道。

下一步,商务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拟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将持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以不断开放的中国市场为外商提供更多投资机遇。

在完善外资管理体制方面,将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建立与新的外商投资法相适应的外资管理体系和制度,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加强开放平台建设方面,将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大向国家级经开区赋权力度,发挥其开放型经济“主阵地”作用。支持北京市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在全国增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在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方面,将严格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继续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假冒伪劣和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网络,有效维护外商合法权益。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将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和通行经贸规则,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商签自贸协定、投资协定,坚定不移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据介绍,为便于各方了解、研究中国及世界利用外资形势,商务部自1998年起对外编印发布年度《中国外资统计》,目前已升级改版为年度《中国外资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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