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要有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企业需要在截止时间前申报。如果是因为提交不及时造成申报材料未成功受理的将由企业自行负责。下面智为铭略小编整理出以下该项目的奖励政策如下,供苏州相关企业参考:
1、对连续两年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增长额6%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2、涉及县级市的奖励,市级财政承担10%;涉及市辖区的奖励,市级财政承担30%。
3、企业研发市级奖励采用事后奖励的方式,无需申报。
4、企业获得的企业研发市级奖励资金应用于科技创新活动,并按会计核算要求实行单独核算,切实加强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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