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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就“色界”商标无效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该诉讼请求被驳回 | 钛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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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 App 2020-10-14 13:33 抢发第一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钛媒体快讯 | 10月14日消息:近日,有公开信息显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12日新增裁判文书,文书标题为珠海格力电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格力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来源“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

该案的争议点围绕“格力色界”商标展开。

格力色界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申请注册的商标,其国际分类为9类科学仪器,产品主要为格力手机系列中的第三代手机。但随后该商标被宣告无效。

格力色界商标情况(来源“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

在当前格力的官网上,依然能看到格力色界手机的身影。格力“色界手机”是格力于2017年6月推出的第三代手机,定价3200元。

从手机配置来看,格力“色界手机”在当时的市场上并没有什么竞争力,其处理器用的是2016年的骁龙820。而官网售出记录显示,色界手机的销量“平平无奇”。

格力官网上的“色界”手机(来源格力官网)

从2015年初进入手机市场至今,格力手机已有5个年头,曾先后发布格力手机1、格力手机2、格力手机色界、格力手机3四款产品,但至今格力手机在手机圈内仍然没有存在感。

外界评论格力做手机是失败的,但董明珠曾表示,格力手机并没有失败,一个业务是否成功是需要时间沉淀的,并不能以短时间内的成就来轻易断定。

对于本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年6月17日做出判决,据(2020)京73行初4685号判决书显示:

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46694号《关于第3469181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针对第34691811号图形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年6月28日再度做出判决,据(2020)京73行初2034号判决书显示,“驳回原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书

(钛媒体编辑芦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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