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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程跳槽小米"有了裁决结果:当事人需支付违约金525万,但裁决书还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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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 App 2020-10-10 12:58 抢发第一评

钛媒体快讯|10月10日消息:联想集团与前联想副总裁常程竞业协议纠纷有了新进展。据腾讯一线援引消息人士报道,10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就“前联想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公布了裁决结果:

1、常程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2、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5252821.09元;3、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2020年1月竞业限制补偿金72955.85元(税前);4、驳回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委员会表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对此,联想集团官方回应称,对该裁决结果表示欢迎并深受鼓舞。“我们坚信,该裁决所彰显的法治与契约精神,将能够在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加快完善中发扬光大,更好地保护人才的合法合理流动,保护市场公正与公平竞争。”

而事件另一方常程已于10月9日委托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针对该裁决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也就意味着,上述裁决书尚未生效。

据了解,联想集团与前联想副总裁常程的竞业协议纠纷最早可追溯至今年年初。彼时,联想集团宣布手机掌门人常程因家庭原因离职。仅仅两天后,常程便宣布加入小米集团,任职副总裁并负责手机产品规划。

有法律人士指出,该人士变动可能涉嫌违反竞业协议,即解除劳动合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

1月2日,联想集团回应称,公司与所有高管均签有竞业禁止条款,如确有违约,公司将在法律框架内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共同营造尊重契约精神的人才流动空间。

然而,据第一财经报道,针对联想所发布声明,小米集团方面回应称:“没有竞业条款,竞业补偿没拿。”

9月17日,联想集团表示,关于常程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纠纷一事,该案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多次庭审。由于常程不认可其本人签字的真实性,经仲裁委员会指派,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已对常程2017年7月24日签署的《联想限制性协议》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确系常程本人签字。

9月21日,联想集团再次回应,解释了与常程签订的竞业协议是否启动的问题。联想集团方面称,自2017年限制性协议签署之日起,在常程离职前24个月内,联想共计向常程支付了竞业限制的股权对价500余万元。常程离职后,联想亦向其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钛媒体编辑刘萌萌综合自腾讯一线、第一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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