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 太行山旅游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的函 国办函〔2020〕74号

424
中国政府网 2020-09-21 20:06 抢发第一评

太行山旅游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的函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太行山旅游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太行山旅游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加强太行精神保护传承弘扬,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太行山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生态优先、严守太行山生态保护红线,加快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太行山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三、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推进实施,确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协调和指导,在项目安排、政策实施、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太行山旅游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实施进展情况评估,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