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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0年金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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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促进我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深化建设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载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府发〔2019〕8号)《金山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金科〔2019〕33号),进一步做好2020年金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产业化重大项目落地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且销售结算在本区;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原则上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投产,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亿元(以通过产业部门固定资产核验金额为准)的新增用地项目。

    (二)支持标准

根据项目创新水平和产业前景,对于在金山区产业化的重大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5亿元(含)之间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4‰给予补贴,最高可达200万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10亿元(含)之间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可达500万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实行“一事一议”。

   (三)所需材料

1.《金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产业化重大项目》;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立项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5.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核验,提交复印件)

6.固定资产投资核验意见函(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新引进企业购建用房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且销售结算在本区;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原则上在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范围内,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竣工投产的生物医药新增用地项目和购买园区平台厂房(存量厂房)的生物医药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新引进的优质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或总部类项目,购建自用经营用房的,按照购建价格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可达200万元。

   (三)所需材料

1.《金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购建用房》;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立项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新增用地项目提供、复印件);

5.固定资产投资核验意见函(新增用地项目提供、复印件);

6.购房合同(购买厂房提供、复印件);

7.不动产权证(购买厂房提供、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新落户企业租房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且销售结算在本区;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原则上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在区内落户并租赁入驻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的生物医药创新企业。2019年9月1日前在区内落户并租赁入驻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的生物医药创新企业,至2019年9月1日尚未满2年的,按实际剩余月份进行申报。

(二)支持标准

对在区内新落户并租赁入驻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的生物医药创新企业,自落户之日起2年内按照不超过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年度最高补贴可达50万元。

(三)所需材料

1.《金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租房补贴》;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立项批准文件;

4.租房合同(复印件);

5.租金支付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企业成长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且销售结算在本区;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生物医药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生物医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主营业务收入多次突破的企业可就高(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

(三)所需材料

1.《金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成长》;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立项批准文件;

4.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国际市场开拓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金山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且销售结算在本区;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原则上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首次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等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并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二)支持标准

对首次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等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并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每个品种(同一产品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资助额度最高100万元。

(三)所需材料

1.《金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国际市场开拓》;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及境外上市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产品销售合同及销售凭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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